|學習|【清風觀察】貫徹把“嚴”字長期堅持下去的要求
新聞來源:未知 發(fā)布日期:2018-09-12,11:16:54
制度是無聲的宣言,條規(guī)背后折射的是一個政黨,、一個組織的理念宗旨和價值取向;制度是有力的引導,,它來源于實踐,、反映著實踐,也進一步指導和作用于實踐,。
2018年8月26日,,新修訂的 《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正式公布,這是繼2015年條例修訂后不到三年時間里再度升級的“4.0”版,。作為規(guī)范黨組織和黨員行為的基礎性法規(guī),,紀律處分條例此次修訂無論是時機還是內(nèi)容,無不釋放著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把“嚴”字長期堅持下去的強烈信號,。
十九大開局之年再修《條例》,本身就體現(xiàn)出黨中央從嚴管黨治黨的堅定決心和不變立場
逆水行舟,,不進則退,。黨的十九大就全面從嚴治黨作出新的戰(zhàn)略部署,十九大以后,,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在不同場合深刻闡述全面從嚴治黨有關要求,,表明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向縱深推進的鮮明態(tài)度,。今年年初在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上,,他明確要求重整行裝再出發(fā),以永遠在路上的執(zhí)著把全面從嚴治黨引向深入,;前不久,,在中央軍委黨的建設會議上他又旗幟鮮明、擲地有聲地表示,“反腐敗斗爭必須堅定不移抓下去,,不會變風轉向”。幾天前公布的吉林省政協(xié)原副主席王爾智落馬消息,,近日不斷刷新的外逃人員歸案名單,,連續(xù)不斷曝光違反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問題,都是黨中央堅定決心的充分體現(xiàn),。在十九大開局之年的關鍵節(jié)點,,紀律處分條例的又一次升級加碼,也是再次向全黨全社會釋放出強烈信號:黨中央要一錘接著一錘敲,,持之以恒,、久久為功地抓好全面從嚴治黨,態(tài)度和立場絕不會有任何變化,!
從嚴管黨治黨,,憑什么管靠什么治?就要靠嚴明的紀律作保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黨要有新氣象新作為,必須靠嚴明的紀律作保證”,,7月31日,,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新修訂條例時重申了用嚴明的紀律管全黨治全黨的鮮明態(tài)度。從2015年審議紀律處分條例修訂稿時,,總書記就明確指出“加強紀律建設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治本之策”,,到此次修訂時強調“充分發(fā)揮紀律建設標本兼治的利器作用”,進一步標定了紀律的基礎性,、根本性作用,。
此次修訂,一方面把黨的十八大以來紀律建設理論,、實踐,、制度創(chuàng)新成果總結提煉為黨規(guī)黨紀,使紀律與時俱進,,更具時代性,;另一方面再次突出紀嚴于法、對黨員干部要求高于普通公民的思想理念,,對紀律要求升級加碼,;同時強調抓落實、重執(zhí)行,,讓制度“長牙”,、紀律“帶電”,通過持續(xù)不斷地嚴密制度、嚴立規(guī)矩,、嚴格執(zhí)行,,將更加充分發(fā)揮出紀律高壓震懾和常規(guī)預防雙重作用,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的紀律規(guī)矩意識,,使鐵的紀律真正轉化為黨員干部的日常習慣和自覺遵循,,使“嚴”成為一種常態(tài)。
貫徹“兩個維護”要求,,突出《條例》政治性,,以嚴格的政治紀律保障令行禁止、步調統(tǒng)一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加強黨的建設要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而保證全黨服從中央,堅持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是黨的政治建設的首要任務,。縱覽《條例》,,可以看出本次條例修訂最重要的特征之一就是突出了紀律建設的政治性,,把“兩個維護”要求作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作為最根本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并對此提出更高要求,。
黨的十八大以來,從查處的嚴重違紀違法黨員干部案例和巡視發(fā)現(xiàn)的問題來看,,管黨治黨中的所有問題從本質上看都是政治問題,,都是“四個意識”不強的問題,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的問題,。此次條例修訂,,緊緊圍繞黨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把政治建設擺在首位,,將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突出出來,。比如,在總則部分增寫了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要求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增強“四個意識”等,。
同時,在“對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一章中,,對管黨治黨中的突出問題,,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的“七個有之”問題作出更有針對性的規(guī)定,增加了更加嚴格的要求。比如,,增加對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打折扣的處分規(guī)定,增加對山頭主義,、制造傳播政治謠言等危害黨的團結行為的處分規(guī)定,,增加對搞兩面派、做兩面人等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行為的處分規(guī)定,,還對干擾巡視巡察工作、破壞民族團結,、信仰宗教等行為作出處分規(guī)定……修訂后,,政治紀律部分共26條,這些規(guī)定為黨員干部劃出更加清晰嚴格的不可觸碰的政治紀律紅線,,目的就是為了推動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進一步強化政治意識,,始終自覺地在政治立場、政治方向,、政治原則,、政治道路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確保全黨團結統(tǒng)一,,令行禁止,、步調一致向前進,這也是我們黨嚴明紀律的根本目的所在,。
解決新問題,、提出高要求,新《條例》與時俱進,,尺度更嚴,、要求更細
細讀《條例》各項條款,嚴的要求也是力透紙背,、隨處可見,,真正體現(xiàn)了“做到真管真嚴、敢管敢嚴,、長管長嚴”,。
嚴,體現(xiàn)在與時俱進解決當前突出問題和新型違紀行為上,。新修訂的條例堅持問題導向,,把實踐中發(fā)現(xiàn)的新問題、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囊括進相關條款中,,充分體現(xiàn)出“全面”和“從嚴”的要求,。在組織紀律方面,增加了規(guī)避集體決策,在干部選拔過程中搞任人唯親,、跑官要官等行為的補充規(guī)定,。在廉潔紀律方面,增加了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錢款,、通過民間借貸等金融活動獲取大額回報等影響公正執(zhí)行公務行為的處分條款,,同時針對治理“四風”隱形變異問題增加了相應規(guī)定。在群眾紀律方面,,增加了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行為的處分規(guī)定……從中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新增加的條款針對的是十八大以后查處的許多違紀違法案件的共性特點,,針對的是“庸官懶官”“保護傘”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總結的都是深刻的教訓,反映的都是豐富的實踐經(jīng)驗,。堅持問題導向,,修訂后條例更具時代性、針對性,,制度籠子更牢更密,。
嚴,體現(xiàn)在對黨組織,、黨員干部提出了更高要求上,。條例修訂后不僅要求多了,而且要求高了,;不僅囊括了新問題,,對過去存在的老問題要求也更加嚴格??偨Y起來有這樣一些變化:既要管好黨員干部個人,,也要管好黨組織,比如修訂后對違犯黨紀的黨組織的處理方式進行了充實完善,;既要求黨員干部管好自己,,又要管好家人,如上一版條例主要要求黨員干部個人要遵守家庭美德,,新修訂條例增加了對配偶子女等家屬失管失教行為的處分規(guī)定,;既關注黨員干部態(tài)度也注重過程結果,如過去的條例主要針對不貫徹不執(zhí)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行為,,而新修訂后表面執(zhí)行但實際不落實,、貫徹執(zhí)行不力的也不行,要求更高,。除此之外,,還完善了從重加重處分情形,,如拒不上交或者退賠違紀所得的將加重處理;對黨員干部受到紀律處分后的相應規(guī)定也更加嚴格,,如黨員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后,,五年內(nèi)不得推薦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或者高于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等等,。
嚴,,體現(xiàn)在規(guī)定更實更細,行為邊界和紀律尺度更加清晰上,。新修訂的條例將新黨章的新規(guī)定細化具體化,,同時注重與其它新修訂黨內(nèi)法規(guī)相銜接,對以前的一些條款進行了細化解釋補充,,使之更加具象更易操作,。比如第68條,修訂前的條例指出,,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guī)矩錯誤思想和行為放任不管的將作出處分,修訂后對此類行為進行了補充,,增加“不報告,、不抵制、不斗爭”,,使“放任不管”更加具象,;如第76條,之前只指出對違反干部任用規(guī)定的要給予處分,,修訂后對違反干部任用規(guī)定內(nèi)容進行了細化,,指出包括任人唯親、排斥異己,、封官許愿,、說情干預、跑官要官,、突擊提拔或者調整干部等行為,;再如第87條,縱容,、默許配偶,、子女等親屬、身邊工作人員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利用黨員干部本人職權謀取私利這一條款中,,增加了“其他特定關系人”,,規(guī)定更加嚴密;還如第88條對收受財物種類進行了補充完善,,增加了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chǎn)品等,第105條對公款旅游的形式做了進一步補充,,等等,。修訂后,一方面規(guī)定更加嚴密,,不讓違紀者有漏洞可鉆,;另一方面紀律的標尺更加清晰,也有利于廣大黨員干部更好遵規(guī)守紀,,執(zhí)紀者更好執(zhí)紀,。
逆水行舟用力撐, 一篙松勁退千尋,。條例的修訂再次傳遞了“嚴”的決心,,加碼了“嚴”的力度,升級了“嚴”的標尺,,必將為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推進再次提供強勁的制度助力,。
來源:中國紀檢監(jiān)察雜志